(3)石油钻管加厚部分的表面及过渡到公称壁厚的地方,不得有要紧的隆起。
(4)石油钻管长度为8m和12m的不带接头,交货时不供应接头,l80石油套管,6m长的钻管每根应拧上一个接头。
(5)石油钻管及接头的螺纹表面应平滑,不应许有毛刺、撕破和足以使螺纹中止影响强度和密切连接的其余缺点。
(6)按YB/T5052-93《地质钻探用钢管》章程,对钻杆外径、壁厚及加厚部分的外径、内径、加厚长度、过渡长度螺纹长度等均有明白的要求,对钻杆及其接箍的螺纹有严格的章程。
(7)地质钻杆和接箍的内外观面不得有裂痕、折叠、轧折、离层、发纹和结疤。深度不得超出外径和壁厚应许衙役的细微崎岖面,纵向直道等缺点应许存在。
(8)地质钻杆加厚部分和过渡部分的内表面上不得有锋利的崛起。
地质钻杆椭圆度不得超出外径的应许衙役界线,光管部分的壁厚不均不得超出壁厚应许衙役界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