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:
(1)本合同协议书;(2)中标通知书;(3)投标函及其附录;
(4)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;
(5)本合同通用条款;
(6)技术标准和要求;(7)图纸;
(8)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;
(9)其他合同文件 。 注:双方有关工程洽商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。
1.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.6.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:开工前 14 天 。
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:合同生效后,提供两套图纸 。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:完整的施工图纸 。
1.6.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,包括:施工组织设计,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,每月提供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,下月进度计划表 。
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:开工后 7 天内 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:一式五份 。
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: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。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:收到施工组织设计(施工方案)和施工进度计划后 14天内 。
1.6.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: 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,供发包人、监 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。
1.7 联络 1.7.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、批准、证明、证书、指示、指令、要求、请求、同意、意见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。
1.7.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: 。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: 。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: 。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: 。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: 。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: